对于危险品工业厂房门窗来说,一般也是有标准规定的:
一、对于危险品生产区和总仓库区应设置密砌围墙,其高度应不低于2 米,围墙与危险性建筑物的距离应不小于5米,危险品工房建筑物按使用性质确定并在外墙的安 全标识上须标明名称、等类、人数、危险品名称、数量、性能。
二、危险品工业厂房门应是向外面开启的平开门,宽度不小于1.2米,不得设门槛。危险品工业厂房窗应当向外平开,宽度不小于1米、高度不小于1.5米,窗台高度不高于地面0.5米,不得设置中挺,利于快速开启。
三、危险品工业厂房的窗户应能开启,宜配置铁栅和金属网。烟火生产工业厂房应当采用防火门窗,门窗的小五金应采用在相互碰撞或者摩擦时不产生火花的材料;危险品工业厂房门宜为双层,均向外开启,内层门为通风用门。